Google+ 草堂雜記 For Life, Work & Pleasure: 想當義工

2014年3月28日 星期五

想當義工

每次來溫哥華,主要是開車載定人來唐人街的中山公園解說。這是一項義工性質,連車馬費都得自掏腰包,說是賠了夫人又折兵,一點也不為過。但人到了老年,總得找些點子做做。做做義工,其目的就是這麼一回事。

在加拿大,對義工這項工作倒是相當慎重其事。若僅為粗工,倒沒有什麼具體要求,能動手就行。但若牽涉到安全或機密,則事先都需要身家檢查,一點兒也不馬虎。

最近有一次我倆報名參加一個社區的義工大使組織,主要是在年長的團體裡協助認識自己的權益之性質。不但要接受十四小時的訓練課程,報名前還要到當地警察局索取安全紀錄。紀錄不清白,他們寧可不要你。要當個義工,有沒有薪水不重要,更重要的是身家要清白。

那天,我與定人心裡忐忑地一同到列治文地區的警察局。才發現,裡面已等了一批人,大部份都是為義工來索取清白證明的。警察局每天的工作就是證明平民百姓的清白。

我們事先填了表格,在戒備森嚴的窗口遞入申請。還好這項申請是免費的,顯然警察局也義務辦理這項工作。

我們來加深居簡出,自信清清白白,沒有問題。但等了約莫半個時辰,主事的年輕人走了出來。他對我們說:太太沒有問題,但先生的生日經查證後,與多倫多的一位強奸犯相同,必須進一步查證。我一聽頓感錯愕,強奸犯與我同年同月同日生,又有什麼牽扯?他說,不論如何,照章行事,才能證明我的清白。因此,他必須錄下我的指紋檔,送到渥太華總署核對。

到了這步田地,似乎證明自己的清白比當個什麼義工還重要了。於是他打開最新式的指紋錄製機,這套機器比現在美國海關使用的還新穎。先用清潔劑把手指頭擦拭乾淨,再開始掃描大姆指,然後其他四指;最後再換另一隻手。

這樣,折騰掃描了大半天,才算大功告成。他說會把檔案送到渥太華核對,需要一個工作天,隔天才會有回音。到時他們的人員會打電話通知。

隔日在電話錄音接到留言,說沒問題了,可以來取件。事情總算告一段落。為了參加一個義工,也真頗周章。還特別在系統裡留下了磨不去的指紋記錄,也是難得的境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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