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草堂雜記 For Life, Work & Pleasure: 樂哉,消費券

2009年1月20日 星期二

樂哉,消費券

十八日是領消費券的一天,地點都在原來的選舉投票所。我家三人,欲必須分三地領取。原因是定人的戶口設在靈糧山莊,我的在基隆路現址,而兒子的則仍在長興街。現在他的戶籍已於前幾日遷回基隆路,但領取的地點仍然在舊投票所。
我們特別坐計程車到靈糧山莊領取定人的消費券,為消費券花計程車錢,也是消費的一種吧。多消費,無論有無消費券,都能達到促進經濟活絡的效果。政府發消費券的目的在鼓勵國民消費,不要把錢存在銀行裡。現在利率一直降低,其目的也是希望將銀行裡的存款趕出來,多多消費。東方人喜歡存錢,累積起來不用,成為一項財富,原也是一種美德。但現在的經濟活動就是要靠消費來撐起這個經濟體,否則會因缺乏動力而瓦解。這種理論在古代是沒有的,所以舊有的經濟活動常是自然形成,有時也會淘汰而消失。
發消費券鼓勵消費,有人說好,有人說效果有限。但有總比沒有好,至少在經濟蕭條的過程中,創造另一種全民運動。大家有了消費券而有快樂的話題,過新年,不再愁眉苦臉過日子。

話說今天我們坐計程車抵達辛亥國小時,人潮已經散去。早上這裡領取的人應該很多,所以還特別開了四、五個窗口,分開在不同的教室。現在人潮減少了,只是三三兩兩,分發的人員似乎都鬆了一口氣,閒著有事沒事地聊著。發票所使用人力過多,或許也是增加工作機會的方法吧。
我們改搭611公車回家,改騎腳踏車,繼續領券的行程。首先到衛生所處領我的消費券。這裡的人更少,所以花的時間很短,不到一分鐘就完成了。領取消費券雖非我所長,工作人員倒是駕輕就熟。只是這種工作不能有差錯,否則真的吃不完兜著走。我們又到64巷的另一個發放所領取兒子的消費券,也是一下子就完成了;即使代領,手續也很簡單,有委託人蓋章就行。不過太簡單也可能出差錯,在人多的時候工作人員應付大批代領的部份,應該也不輕鬆。
新聞報導後來說有人領取消費券排隊排了一個多小時,有些等不及連髒話都駡出口,弄得工作人員心理也不輕鬆。不過,這種情形也十足見證台灣精神。大體上台灣人都是和善但沒耐心,每人顧自己的利益,更不容易體恤他人,因此惡言相向時有所聞,動不動訴之媒體有之;而媒體因此把雞毛當令箭,大肆報導有之。台灣人的這種過動特性,也就是台灣精神之一吧。不過這次消費券的發放,倒是激起另一股購買的高潮,有很多人憑著一股衝勁,立刻把消費當作一種運動,也許會在世界經濟活動上另創出一項奇績,但願這項奇蹟能讓百姓拾回對未來國家經濟的信心。
有了消費券,快樂的心好像都寫在每個人的臉上。看樣子,消費券的魔力還是蠻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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