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收到學校來的一封掛號信,以為要催我辦妥離校手續。原來是轉行政院函送的服務卅年的榮譽證書,尚附一枚金質奬章。感激之餘,心裡也有點納悶。我服務已近卅八年,這卅年榮譽獎章算來已遲了八年才到手。看樣子如果要拿到四十年奬章,不等出病來才怪。
雖然這只是丁點芝麻小事,但政府的行政效率低落,可見一班。就這種榮譽獎章發放而言,實際上不要也罷,除了獎勵年齡高升外,別無意義;但為執行這項工作,不知道要動用多少行政資源。這種獎章每十年發一次,每次行禮如儀,發放完畢就算完事。但是在行政體系上不知要浪費多少人力進行造冊、上轉、承包、核發、下轉、函送等等繁瑣的工作。現在大環境急劇轉變,因循舊規並不足取,講求合理化與創新的環境才是新政府重要的課題。只是政府的組織當中,有那位決策人員或研考部門肯真正去思考這些問題?有多少人上台之後,總是蕭規曹隨,不求甚解,上任後急忙請來地理師將大門或桌椅更動後就認為已經是新人新政的第一步?
台灣的戶政是最嚴謹的一環,每一個人自生至死都完全被政府掌握。透過身份證、戶口名薄、戶藉謄本、印鑑、役政等等措施作為人民身份的確據,但即使如此,仍然無法避免假身份出現在社會上產生的混亂。只是不知有沒有人想過,為維持這樣龐大的體系政府到底動用多少資源?多少人力?而在這樣龐大的體系下,有沒有辦法精減項目或人力,使政府的運作更為合理化?
那天我因辦健保到區公所一趟。這棟七八層大樓每天幾乎是上萬人進進出出。裡面的工作人員依號辦事,忙個不停;加上義工的服務,侍候茶水,讓你有賓至如歸的感覺。但我心裡總是思索一個問題:我們真的需要那麼多自己創設出來的事嗎?是不是我們仍然有因循舊規的項目不敢捨棄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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